最高法、最高檢發(fā)布司法解釋
全鏈條懲治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
2022年04月12日08:4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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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全鏈條懲治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
本報北京4月11日電 (記者倪弋、金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發(fā)布《關于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督忉尅丰槍ζ茐囊吧鷦游镔Y源犯罪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從司法環(huán)節(jié)發(fā)力,推動全鏈條懲治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為推進生態(tài)文明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涉及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等罪名。以往司法解釋按照涉案動物的數量對相關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作了規(guī)定,實踐反映存在不能完全適應案件復雜情況的問題。對此,《解釋》調整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不再唯數量論,而改以價值作為基本定罪量刑標準,以更好體現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要求。
當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形成了“捕撈/獵捕—收購—販賣”的利益鏈條,司法實踐中,不僅要懲治前端的非法捕撈、獵捕環(huán)節(jié),也要懲治后續(xù)的銷贓環(huán)節(jié);诖耍督忉尅访鞔_,收購、販賣非法捕撈的水產品或者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
《 人民日報 》( 2022年04月12日 第 11 版)
(責編:鄧楠、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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